概述
消化性潰瘍主要指發生在胃和十二指腸的慢性潰瘍,亦可發生於食管下段、胃空腸吻合口周圍及含有異位胃粘膜的美克爾(MECKEL)憩室。這些潰瘍的形成與胃酸和胃蛋白酶的消化作用有關,故稱消化性潰瘍。近年研究發現潰瘍的形成與幽門螺旋桿菌(HP)的存在有關。本病絕大多數(95%以上)位於胃和十二指腸,故又稱胃十二指腸潰瘍。深入研究表明,胃潰瘍病和十二指腸潰瘍病在病因和發病機制方面有明顯的區別,並非同一種疾病,但因兩者的流行病學、臨床表現和藥物治療反應有相似之處,所以習慣上還是把它們歸並在一起。本病的總發病率占人口的5-10%,十二指腸潰瘍較胃潰瘍多見,以青壯年多發,男多於女,兒童亦可發病,老年患者所占比例亦逐年有所增加。胃潰瘍患者的平均年齡高於十二指腸潰瘍患者約10年。
臨床表現
1.慢性、周期性、節律性中上腹部疼痛,胃潰瘍常在劍突下或偏左,進餐後1~2小時發作,持續1~2小時胃排後緩解;十二指腸潰瘍多在劍突下偏右,多於空腹時發生,進食後緩解。發作與季節有關。疼痛性質可呈鈍痛、灼痛或饑餓樣痛。特殊類型潰瘍如幽門管、球後、胃底贲門區、巨大潰瘍及多發性潰瘍、復合性潰瘍或有並發症時,腹痛可不典型,可有劇烈腹痛或夜間痛。 2.常伴有返酸、嗳氣、流涎、惡心、嘔吐等。 3.全身症狀:患者可有失眠等神經官能症的表現,疼痛較劇而影響進食者可有消瘦及貧血。 4.緩解期一般無明顯體征。活動期胃潰瘍壓痛點常在中上腹或偏左;十二指腸潰瘍者常在偏右;後壁穿透性潰瘍在背部第11、12胸椎兩旁。
診斷依據
1.有慢性、節律性、周期性中上腹部疼痛。 2.可有返酸、嗳氣、惡心、嘔吐及其他消化不良的症狀。 3.胃鏡或上消化道鋇餐檢查(GI)可發現龛影。
治療原則
1.消除症狀,促進潰瘍愈合;
2.預防復發和避免並發症;
3.整體治療與局部治療相結合,要強調治療的長期性和持續性;
4.選擇藥物要效果好、價廉、使用方便和個體化;
5.必要時手術治療。
用藥原則
1.胃潰瘍與十二指腸潰瘍在治療上既有相同之外,亦有異處。相同點在應用制酸藥物(包括H2受體阻滯劑或質子泵抑制劑及一般鹼性藥物)殺滅HP;不同點是胃潰瘍的治療需用促進胃排空藥物如嗎丁琳、西沙比利等,而十二指腸潰瘍則不宜應用,而多用抗膽鹼藥物如阿托品、普魯苯辛等。
2.潰瘍的治療在初治或病情較輕者,可先采用H2受體阻滯劑,無效或頑固性潰瘍或有並發症者改用質子泵抑制劑。
3.可辨證加用中藥或中成藥。
輔助檢查
1.典型病例的診斷以檢查框限“A”為主;
2.需要與肝膽疾病鑒別或疑有胃潰瘍癌變發生肝、肺及腹腔轉移時,檢查專案包括檢查框限“A”、“B”、“C”。
療效評價
1.治愈:症狀緩解、體征消失,胃鏡提示原潰瘍呈疤痕期或GI提示龛影消失,OB陰性。
2.好轉:症狀減輕、體征輕微或消失,胃鏡提示原潰瘍源縮小或GI示龛影變淺及縮小。
3.未愈:症狀未能緩解或加劇,胃鏡或GI提示病源變化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