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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癌常見的三種治療方式

  在各種惡性腫瘤當中,胃癌是一種患病率極高的癌症。因為長時間不正確的飲食和生活習慣導致胃癌開始威脅生命。對於胃癌治療來說,雖然我國醫療行業已經具有豐富的經驗,但是主要治療方法仍為常見的化療、手術等方法。

  一)放射治療.術前放療:指對某些進展期胃癌,臨床上可摸到腫塊,為提高切除率而進行的術前局部照射。每次200cGY,5次/周,共4周,總量為4000cGY。停止放療後lo一14d行手術。可增加局部切除率,但不能影響淋巴結轉移的程度,術前費時6周。因此對5年生存的影響難以估價。

  術中放療:指腫瘤切除後建立胃腸吻合前,針對以腹腔動脈為中心的術野進行一次大劑量照射,以3000~3500cGY為宜。對進展期胃癌可提高5年生存率約10%。術中確保將腸道隔離在照射野外,防止放射性並發症的發生。

  術後放療:多數學者認為無效。

  二)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分為根治性手術、姑息性手術和短路手術。

  根治性手術切除:此概念是相對的,指從主觀判斷認為腫瘤已被切盡,可以達到治療的效果,實際上只有一部分能達到治愈。

  姑息性切除:指主觀上判斷腫瘤已不可能完全切除,但主要的瘤塊可切除,切除腫瘤可解除症狀,延長壽命,為進一步綜合治療創造條件。

  短路手術:主要用於已不可能手術切除的伴有幽門梗阻的病例,作胃空腸吻合術可緩解梗阻。

  三)化療 早期胃癌可不用化療外,其他進展期胃癌均應適當化療。

  周身化療:臨床上決定化療方案。首先考慮腫瘤病理類型、部位、病期等因素。胃癌多為腺癌,常選用5-FM、MMC、ADM、MeCCNu等藥物。術後第一年應作三個療程,每療程約2個月,休息2個月後作第二療程。第二三年每年作二個療程,第四五年每年作一個療程,五年後可不必化療。

  上面介紹的三種治療方法,對於胃癌患者來說,需要根據自己的病情選擇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案。另外,在積極接受醫生治療的同時,更要注意日常生活和飲食上的護理,這樣,才能盡最大限度的控制癌細胞的擴散,盡快獲得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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