胃病康復網 >> 胃癌 >> 胃癌常識 >> 為何要對胃癌進行分期治療?

為何要對胃癌進行分期治療?

在臨床上,治療胃癌的方法有很多種,讓患者不知該如何去選擇。其實不同的治療方法都有不同的利弊之處,最為普遍療效理想的還是選用分期進行治療的方法,那麼分期治療對胃癌有什麼好處,又有什麼意義呢?以下的相關內容距可以幫我們解決相關問題。

腫瘤的病理分期是手術治療的主要依據。胃癌手術根治的范圍和方式選擇會根據胃癌的不同時期而進行變化,從早期無限制擴大切除范圍到出現縮小胃切除傾向,再到對小癌灶開展經內鏡局部切除。現已闡明盲目擴大手術切除范圍,包括多器官切除術並不能提高術後生存率。

例如我們有些專家在施行胃癌根治術的同時切除脾髒和(或)胰體尾部,凡胰尾部受侵、脾門第10組淋巴轉移(占26.7%)或脾動脈周圍第11組淋巴結轉移(占22.2%)時均需同時切除脾髒。保留脾髒是他們在治療是主張的觀點,僅Ⅳ期病例才切除脾髒。

沿胰腺上緣清除淋巴結是早期全胃切除術的過程,按照這樣進行切除增加了胰漏、膈下膿腫和糖尿病等並發症率。Maruyama等於1989年提出了保留胰腺的全胃切除術,他發現胃的淋巴並不流向胰腺實質內,清除脾動脈及周圍脂肪結蒂組織時可以不必解剖胰腺實質和脾靜脈。他於1995年報道了299例保留胰腺的全胃切除術,手術病死率0.3%,並發症率19.6%,Ⅱ期患者的累計5年生存率為70.5%,Ⅲ期為54.1%,其結果不亞於同時胰體尾切除術。

在胃癌病理分期治療中也會選用非手術治療,但受胃癌病理的控制。例如Fink等主張對胃癌病例采取術前化療,它雖不能改變早期腫瘤可切除病例的生存率和復發率,但能使部分局部晚期病灶獲得治愈性切除的機會,其治療效果仍離不開治療前的原發灶分期、規范化的手術操作和淋巴結清掃技術,與療效最緊密相關的預後因素當推原發灶的分期。

選用分期治療的方法對胃癌進行治療,在治療過程中有極其重大的意義,它不僅增加了胃癌治愈的可能,同時減少了患者治療胃癌過程中的痛苦,並且在治療過程中把藥物的副作用降到最低。

Copyright © 胃病康復網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