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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癌用藥需要注意什麼

  胃癌是一種常見的惡性腫瘤,必須及時治療,藥物治療是癌治療的一個重要方法。但藥物常常是把雙刃劍,對某種疾病起治療效果的同時可能會產生副作用。因此胃癌的用藥治療不可馬虎,要注意一些禁忌事項。那麼胃癌用藥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呢?

  一、配伍禁忌

  中藥“七情”中的“相惡”和“相反”的配伍關系,均屬用藥禁忌。有關反藥的內容,歷代古籍中記載並不一致,被後世公認並影響較大的是金元時期概括的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:

  十九畏

  硫黃畏樸硝,水銀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牽牛,丁香畏郁金,川烏、草烏畏犀角,牙硝畏三稜,官桂畏石脂,人參畏五靈脂。

  十八反

  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烏頭反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及;藜蘆反人參、沙參、丹參、玄參、細辛、芍藥。

  其中“十九畏”的“畏”,與“七情”之一的“相畏”,涵義並不相同。

  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諸藥,有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,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,並引古方為據,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。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;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;散腫潰堅湯、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;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、郁金同用;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。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,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,如甘草、甘遂兩種藥合用時,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,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,毒性較大;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,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。而細辛配伍藜蘆,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。由於對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的研究,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,並研究其機理,因此,目前應采取慎重態度。一般說來,對於其中一些藥物,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,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。

  二、妊娠禁忌

 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,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。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,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。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,或藥性猛烈的藥物,如巴豆、牽牛、大戟、斑蝥、商陸、麝香、三稜、莪術、水蛭、虻蟲等;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、行氣破滯,以及辛熱等藥物,如桃仁、紅花、大黃、枳實、附子、干姜、肉桂等。

  凡禁用的藥物,絕對不能使用;慎用的藥物,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,酌情使用。但沒有特殊必要時,應盡量避免,以防發生事故。

  三、服藥時的飲食禁忌

 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。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;地黃、何首烏忌蔥、蒜、蘿卜;薄荷忌鱉肉;茯苓忌醋;鱉甲忌苋菜,以及蜜反生蔥等記載。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。另外,由於疾病的關系,在服藥期間,凡屬生冷、粘膩、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,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。高燒患者還應忌油。

  以上是胃癌用藥需要注意的幾點,您了解了嗎?胃癌患者用藥一定要小心,一定要按藥品說明服用,另外有特殊身體狀況的最好在用藥前咨詢一下醫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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