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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潰瘍的維持治療有哪些方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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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何進行胃潰瘍的維持治療

  (1)按需治療

  本法系在症狀復發時給予短程治療,症狀消失後即停藥。對有症狀者,應用短程藥物治療,目的在於控制症狀,而讓潰瘍自發愈合。

  事實上,有相當多的消化性潰瘍病人在症狀消失後即自動停藥。按需治療時,雖然潰瘍愈合較慢,但總的療效與全程治療並無明顯差異。下列病例不適用於本法:60歲以上,有潰瘍出血或穿孔史,每年復發2次以上,以及合並其他嚴重疾病者。

  (2)間歇全劑量治療

  在病人出現嚴重症狀復發或內鏡證明潰瘍復發時,可給予一療程全劑量治療,據報道約有2/3以上病人可取得滿意效果。這種方法簡便易行,易為多數病人所接受。

  (3)正常維持治療

  適用於反復復發,症狀持久不緩解,合並存在多種危險因素或伴有並發症者。維持方法:選用甲氰咪胍400mg、雷尼替丁150mg或法莫替丁20mg,睡前一次服用;也可用硫糖鋁1g,每日2次口服。

  正規長期維持療法的理想時間尚難確定,多數主張至少維持1 ~2年,對於老年人、預期潰瘍復發可產生嚴重後果者,可終身維持治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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