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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治療胃癌遵循的四大法則

  胃癌的治療,應該根據病人的患病診斷和患病周期,制訂不同的治療方案。每一種治療方法都要分析患者的承受能力,和病情有無變化, 來進行辯證的救治。中醫一直強調的辯證理論對於胃癌也是如此。由於患者個體的差異很大,因此表現出來的病症也大相徑庭。那麼在中醫治療胃癌上,都遵循哪些原則呢?

  1、辨病與辨證治療相結合

  腫瘤治療除根據患者的病理診斷及分期,應用不同的治療方法,如手術、放療或化療外,還應分析患者各階段的病情變化,辨證施治。相同的疾病和病理診斷,由於個體差異和病症階段不同所表現出來的“證”也不同,有的屬脾胃氣虛,有的則屬胃陰不足,還有的屬於脾胃濕熱等,所以治療的原則也不同,氣虛者補氣,陰虛者養陰,濕熱的則要清利濕熱為主,這叫“同病異治”。

  而對於各種不同的癌症患者,如果在疾病的某一階段,出現了相同的“證”型,如化療後的氣血虧虛證,就可以以益氣養血的法則來治療,這叫“異病同治”這樣可以使患者得到更好的療效。

  2、扶正治療與抗癌法邪相結合

  胃癌的治療,基本上可歸納為扶正與法邪兩個方面。究竟以扶正為主,還是法邪為主,必須首先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進行辨證,分清虛實,然後立法處方。扶正與法邪相結合。扶正就是增加人體的抵抗力,即應用補法,如益氣健脾,補腎養陰。法邪就是消除腫瘤這一病變對人體造成的危害,即應用攻法,如清熱解毒、活血化痕、軟堅散結。

  對於早期病變,邪氣猖獗但正氣不衰時,以攻法為主,還應輔助正氣。對於晚期患者,久病體虛,精氣耗傷,正氣虛弱,以補法為主。一般情況下正虛邪實,正不勝邪,則采用扶正法邪,攻補兼施的法則。

  手術二放療及化療都是抗癌桂邪的有效手段和方法,但這些方法的目標完全是著眼於消滅腫瘤病灶和癌細胞,而且對機體的抗癌能力和髒腑功能都有影響,常給患者帶來明顯的不良反應,損傷了人體的正氣,這顯然是中醫治療腫瘤所忌諱的,因而在抗腫瘤治療中必須保護機體的抗癌能力,給予扶正治療,在這方面中醫藥具有獨特的效果,不但可以減少放、化療的不良反應,防治並發症和後遺症,而且還能增強患者自身的抗癌免疫功能,提高生存質量和生存率。

  3、整體治療與局部治療相結合

  一個腫瘤患者的病情發展過程如何,治療後是否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,預後怎麼樣,絕不單純是局部組織的演變,而是全身多種綜合因素的較量,腫瘤與宿主之間互相斗爭的結果,可以是己有腫瘤的消失,也可以是長期相持不下,難分勝負力量勝於機體使腫瘤增大擴散。

  從惡性腫瘤治療的一開始,就應當是全身性的,即使是對一些早期的惡性腫瘤,在治療局部病灶的同時,也應當同時注意整個機體對腫瘤防御和抵抗能力的改善。

  早期的胃癌,局部控制相對來說是首選和主要治療手段,但應兼作全身整體治療以調節患者的內環境。晚期患者或已無法接受局部治療者,應以全身整體治療為主。但在局部病變的發展給全身帶來了嚴重威脅時,局部的處理仍是主要矛盾,如晚期腫瘤壓迫和疼痛劇烈時,局部的姑息性放療有時也能給患者帶來安靜和改善。以中西醫結合觀點來說,手術、放療等針對局部癌灶組織的治療都是局部治療,同時,全身用中藥對整體加以調整,做到局部與整體相結合。局部治療必須服從整體治療,整體治療必須兼顧局部因素,防止“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”。

  4、近期治療與長遠安排相結合

  胃癌治療應是有計劃、有步驟、循序漸進的治療,要根據不同的階段,采用不同的方法,解決這一時期的主要矛盾。不但要追求近期療效,而且還要考慮療效的鞏固、復發和轉移的預防,以及長期的康復和治療,所以說腫瘤的治療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,有時甚至是終身的。根據患者病情,由專業醫生或多學科專家共同制定一個長期的治療和康復計劃,並逐步實施,這在腫瘤治療的全過程是至關重要的

  中醫在治療胃癌中,根據這四種治療原則,可以很好的掌握患者胃癌的治療和發展過程。有針對性的對每一個個體,實行差異化的特定治療方法,從而可以更好的利於患者的病情穩定和身體康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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