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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癌病人咋安排用藥

胃癌病人的治療離不開各種藥物。各種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應用方法,即使同一種藥物應用不同的方法,其療效也不同,副作用也有輕有重。下面根據不同類型藥物介紹正確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:

(1)化療藥物:胃癌病人常服用的化療藥物為優福定(UFT),3~4片/次,3~4次/日,飯後服用為好,可以減輕對胃的刺激作用。而靜脈用各種化療藥時最好保持空腹,以減輕惡心、嘔吐症狀。必要時給予胃復安、愛茂爾等減輕副反應。

(2)中藥:胃癌病人所用中藥多為扶正祛邪方藥,一定要用小火煎熬,使藥效進入藥液。有的用煤氣灶煎藥,大火燒煮10~20分鐘藥已煎畢,這麼短的煎熬時間,藥效未完全熬出,難以達到藥盡其用的效果。服用中藥最好是飯前服用,溫熱為好,每日一劑,分2次服用。一般要求煎一劑用一劑,保持藥液新鮮,避免變質。

(3)草藥及各種偏驗方:民間應用的一些中草藥和偏驗方對胃癌治療有一定效果。應用之時要注意觀察各種反應。

(4)補藥:胃癌患者多選用一些補藥,如蜂王漿、人參等,這類補藥不宜服用太多,一般選用其中一種即可,早晚空腹各服1次為宜,每次1片(支)或遵醫囑。

(5)新藥特藥:隨著藥物研究工作的日益深入,各種新藥不斷出現,此外還有各種進口藥品。任何一種新藥應用之時,一定要了解其適應證,用藥方法,副反應,禁忌證等注意事項。

(6)各種治療藥物應用之前、之中和之後都要及時查血象、血小板、大小便常規;半個月~1個月查1次肝功能(谷丙轉氨酶等)、腎功能(尿素氮、肌肝等),做一次心電圖。根據全身各髒器的功能決定能否繼續治療。

(7)注意療效觀察:用藥的目的是為了抑制或殺滅癌細胞,所以治療一段時間(1~2月)後應到醫院復查1次。醫生會通過查體及有關檢查判斷癌腫是否縮小或消失,或者有無復發,然後決定是否按原方案治療,還是更換方案。有的病人停藥後長時間不復查,結果復發後很久都不知道,導致嚴重的後果,留下深刻的教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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