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斷標准:
• 有上腹痛、上腹脹、早飽、嗳氣、惡心、嘔吐等上腹不適症狀,至少持續 4 周或在 12 月中累計超過 12 周;
• 內鏡檢查未發現胃及十二指腸潰瘍、糜爛、腫瘤等器質性病變,未發現食管炎,也無上述疾病病史;
• 實驗室、 b 超、 x 線檢查排除肝膽胰疾病;
• 無糖尿病、腎髒病、結締組織病及精神病;
• 無腹部手術史。對科研病例選擇還需將同時伴有腸易激綜合征者除外,以免影響研究的可比性;經定期隨訪未發現新的器質性病變,隨訪時間 1 年以上。
診斷程序:
fd 為一排除性診斷,在臨床實際工作中,既要求不漏診器質性疾病,又不應無選擇性地對每例患者進行全面的實驗室及特殊檢查。為此,在全面病史采集和體格檢查的基礎上,應先判斷患者有無下列提示器質性疾病的“報警症狀和體征”: 45 歲以上,近期出現消化不良症狀;有消瘦、貧血、嘔血、黑糞、吞咽困難、腹部腫塊、黃疸等;消化不良症狀進行性加重。對有“報警症狀和體征”者,必須進行徹底檢查直至找到原因。對年齡在 45 歲以下且無“報警症狀和體征”者,可選擇基本的檢查如血、尿常規、糞隱血試驗、血沉、肝功能試驗、胃鏡、腹部 b 超(肝、膽、胰),或先予經驗性治療 2 ~ 4 周觀察療效,對診斷可疑或治療無效者有針對性地選擇進一步檢查。
鑒別診斷:需要鑒別的疾病見診斷標准所列。其中要特別指出的是,以往將有燒心、反酸症狀而胃鏡檢查未見有反流性食管炎者列為反流型的 fd ,現已將這部分患者歸為內鏡檢查陰性的胃食管反流病,進一步的檢查及鑒別診斷見本篇第二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