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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化不良的報警症狀和處理原則是什麼呢?

  國際胃腸功能性疾病工作組2000年曾對消化不良提出一套處理意見,我國同 年也對消化不良制定了診療流程。指出遇有下列消化不良報警症狀,應做進一步檢查。

  那麼是消化不良報警症狀呢?

  1.年齡在40歲以上者;

  2.有吞咽困難、頑固性嘔吐、食欲不振者;

  3.原因不明的體重下降、黑糞、貧血、腹部腫塊等病症;

  4.有腫瘤家族史或有明顯的情緒因素或心理障礙者。

  應做進一步檢查。若無以上情況,可先采取經驗治療,消除症狀,提高生存質量。

  例如:

  1.患者空腹時上腹不適、上腹疼痛或發脹,進餐後減輕,很可能是反流性食管炎、消化性潰瘍等酸相關性疾病;

  2.若患者在餐後出現 上腹不適、疼痛、早飽和上腹脹等症狀,均應注意有無飲食不當或進食過多,導致的消化系統負擔過重。

  對於以上情況建議選擇抑酸劑治療酸相關性疾病,選用促動力劑治療胃動力障礙相關性消化不良。

  用藥兩周,若症狀減輕,則進一步支持上述判斷。

  若無效,建議進一步 做生化、b超和內鏡等檢查,而後根據結果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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