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療原則
1.消除症狀,促進潰瘍愈合;
2.預防復發和避免並發症;
3.整體治療與局部治療相結合,要強調治療的長期性和持續性;
4.選擇藥物要效果好、價廉、使用方便和個體化;
5.必要時手術治療。
用藥原則
1.胃潰瘍與十二指腸潰瘍在治療上既有相同之外,亦有異處。相同點在應用制酸藥物(包括H2受體阻滯劑或質子泵抑制劑及一般鹼性藥物)殺滅HP;不同點是胃潰瘍的治療需用促進胃排空藥物如嗎丁琳、西沙比利等,而十二指腸潰瘍則不宜應用,而多用抗膽鹼藥物如阿托品、普魯苯辛等。
2.潰瘍的治療在初治或病情較輕者,可先采用H2受體阻滯劑,無效或頑固性潰瘍或有並發症者改用質子泵抑制劑。
3.可辨證加用中藥或中成藥。